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日子裡,突然有位女士來到戶政事務所,說明她要申請戶籍謄本,要證明其和母親的關係。櫃檯人員一查戶籍資料覺得奇怪,為何其姓氏與父或母之姓氏均不同,經詢問該女士得知,原來其在小時候就被其養父養母收養,但是身分證背面卻一直是生父生母的名字,讓她覺得很困擾,俗話說養育之恩大於天,但身分證上卻沒有養父母的名字,讓她一直耿耿於懷,且使用身分證時常遇到他人疑惑的眼光。近日為了要處理其母親的相關事宜,因此決定主動到戶政事務所詢問。經服務人員查閱其幼年資料,發現應該是戶籍資料轉載時漏載了養父母的名字。待服務人員將連貫戶籍資料及收養登記資料找齊,確認無誤後,迅速將她的戶籍資料更正完成,並為其更換新的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女士非常高興並連連稱謝,因為身分證背面終於出現養育她、拉拔她長大父母的名字。戶所人員表示,依據戶籍法第22條規定:「戶籍登記事項有錯誤或脫漏時,應為更正之登記。」民眾若發現自己的戶籍資料有錯誤或脫漏時,可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查詢更正,或委託他人攜帶委託書、身分證、印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