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所公告內容

戶籍登記案件請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報
標題
戶籍登記案件請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報

內容
戶籍法第79條規定,戶籍登記案件應於法定期間內申報,無正當理由未於法定期間為戶籍登記之申請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罰鍰,提醒您多加留意,以免受罰。


※戶籍登記法定申報期間(事實發生或確定翌日起算):

 出生登記:60日內

 遷徙登記:3個月又30日內

 上述兩項以外戶籍登記:30日內


公告日期
2022/07/08

回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