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
:::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機關首長
業務職掌
與民有約
交通資訊
戶所特色
關於我們
戶所榮耀
服務項目
溫馨小站
戶所公告
戶政新知
您使用的瀏覽器未開啟JavaScript , 建議開啟您瀏覽器的JavaScript設定以取得較多的資訊。
:::
導覽位置:
首頁
>
戶所公告
>
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戶所公告內容
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標題
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內容
自113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申請改名登記:以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均須在國內設有戶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網址: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83
)。
公告日期
2024/09/06
回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