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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小站

姐妹深情
107/01/29
有兩位年約50、60歲的莊姓阿姨,至本所表明要申請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用以辦理拋棄繼承,係因最近她們的大姐往生,大姐名下僅留下一棟房子,妹妹們一致同意將房子過戶給最小的妹妹,阿姨們言行至此突然潸然淚下,便將心中往事娓娓道出:家中共有四位姐妹且均未婚,早年父母早逝,大姐含辛茹苦地扶養三位妹妹長大,妹妹們也視長姐如母,四人相依為命至今,年前冬季氣溫驟降,大姐略有感冒因而住院休養,日前妹妹們輪流至醫院照顧大姐,其病況也隨之穩定,甚至討論到出院後的計畫,然事隔數日,豈料病情急轉直下,大姐便與世長辭,妹妹們終日以淚洗面,至今仍不願相信大姐溘然而逝的殘酷事實。阿姨表示有位友人告知:若要指定小妹繼承大姐名下的不動產,其他兩位姐妹要先至法院提出拋棄繼承,但因她們沒錢請代書,因此本所同仁向阿姨提出建議,若本案僅繼承房屋一棟,待遺產稅完稅後,可向地政機關提出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繼承人之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及遺產分割協議書申請分割繼承,毋須向法院申辦拋棄繼承,其行政流程可大幅精簡。經查調當事人之繼承系統表,發現四位姐妹之前還有一位姐姐,須進行出生別更正;後續由本所完成更正登記,並協助備妥相關戶籍文件,由當事人至地政事務所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兩周之後,阿姨們親自至本所向承辦同仁表達誠摯的感謝,謝謝本所同仁寶貴的建議以及親切、專業的服務,讓她們圓滿心中的願望!
驚見父母女兒不同姓,原來養父養母漏登記
106/10/02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日子裡,突然有位女士來到戶政事務所,說明她要申請戶籍謄本,要證明其和母親的關係。櫃檯人員一查戶籍資料覺得奇怪,為何其姓氏與父或母之姓氏均不同,經詢問該女士得知,原來其在小時候就被其養父養母收養,但是身分證背面卻一直是生父生母的名字,讓她覺得很困擾,俗話說養育之恩大於天,但身分證上卻沒有養父母的名字,讓她一直耿耿於懷,且使用身分證時常遇到他人疑惑的眼光。近日為了要處理其母親的相關事宜,因此決定主動到戶政事務所詢問。經服務人員查閱其幼年資料,發現應該是戶籍資料轉載時漏載了養父母的名字。待服務人員將連貫戶籍資料及收養登記資料找齊,確認無誤後,迅速將她的戶籍資料更正完成,並為其更換新的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女士非常高興並連連稱謝,因為身分證背面終於出現養育她、拉拔她長大父母的名字。戶所人員表示,依據戶籍法第22條規定:「戶籍登記事項有錯誤或脫漏時,應為更正之登記。」民眾若發現自己的戶籍資料有錯誤或脫漏時,可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查詢更正,或委託他人攜帶委託書、身分證、印章辦理。
甜蜜的負擔
106/07/17
新北市政府提供到府(院)服務已行之多年,戶所偶爾會接獲民眾提出到府服務的申請,大部分是子女為年邁或重病的長輩提出,但在炎熱的7月中,三重戶政事務所接獲一名母親為正值中壯年的兒子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母親告知戶所同仁因為兒子行動不便,住家又位於公寓的三樓,因無電梯可搭乘無法上下樓,因此提出到府服務的申請,三重戶政事務所在核對相關文件後,當下即與民眾約定到府服務的時間。核對人貌時,見到了原本應是年輕力壯的30幾歲男子,卻因行動不便得坐在輪椅上,經其母親告知後得知,兒子原本是位陽光男孩,大好的青春歲月正等著他去實現他的理想,卻在一場車禍中受了重傷,導致無法行走,處處須仰賴家人的協助,身體、樣貌也因此有了變化,因無法外出拍攝國民身分證用的照片,戶所同仁立即在現場協助拍攝,以解決當事人的困擾。據男子母親告知,拿到身分證後要為兒子申請身心障礙證明,希望能減輕家裡的經濟負擔,另外兒子也正積極準備要開始復健,很開心在這樣艱困的日子裡,他們能夠不為命運打敗而努力的生活著,也慶幸政府機關在便民服務及福利措施上扮演的角色,就像一場即時雨能舒緩乾涸的土地,帶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一點生機,往後的日子才能有希望的繼續努力下去。
貼心的老奶奶
106/06/15
瘦小的老奶奶隻身拖著菜籃來到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服務檯人員見狀即時幫老奶奶安排了愛心櫃檯服務,在老奶奶緩慢敘述下得知,原來是要幫出境多年的媳婦詢問如何恢復戶籍。奶奶的媳婦長期居住在國外,知道她即將回國的訊息,迫不及待的就想為她先行了解回國後有關設籍一事,一方面避免她久居國外,不了解辦理程序,也是體貼她旅程勞頓。本欲來電戶所洽詢應備文件,但又怕年紀大了,電話中聽不清楚,所以趁著買菜時,親自來戶所了解。櫃檯服務人員除了詳細說明外,同時開立一次告知單、提供恢復戶籍等相關單張宣導須知及欲入籍之戶所地址、電話等,特別叮嚀她,轉知媳婦一定要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後即可攜帶中華民國護照、國民身分證、照片及戶口名簿直接到遷入地戶所辦理復籍。老奶奶對服務人員安排愛心櫃檯的解說,感到非常歡喜,過程中洋溢著開心的笑容,口中不斷的謝謝!謝謝!其實戶政所偶會遇到出境2年以上戶籍已遷出國外的民眾提具外國護照入境,以致無法辦理或是不了解應向欲設籍地戶所直接辦理恢復戶籍,或是辦理前先行上網查詢或電話詢問攜帶證件等;看到老奶奶對媳婦的貼心舉動,也溫暖了服務人員的心,更感受到戶政服務原來是這麼貼近民眾。
給學生的成年禮
106/05/23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在這細雨紛飛的季節,家家戶戶都去祭祖掃墓,往年三重戶政事務所都會出現中老年人來申請調閱早期戶籍謄本製作家譜祭祖,但今年卻意外出現了幾張年輕面孔。原來是中正高中老師給了學生一項作業,讓學生們自己到就近的戶政事務所申請日治時期戶籍謄本,除了讓學生們掃墓祭祖更了解自己的祖先外,更能激起學生對臺灣歷史的興趣。因為日治時期的戶口調查簿係用日語記載,中間雖穿插幾個漢字,然而卻與現今戶籍登記用語有些許差異,使得學生們在請領的過程中出現了看得懂漢字卻不懂其意的有趣小插曲,像是現在戶籍登記的收養,在過去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記載又區分為「過房子」、「螟蛉子」,「過房子」係指兄弟間子女過繼收養;「螟蛉子」則指不同姓間子女收養。這些在三重戶政人員細心的解說下讓申請的學生了解戶籍資料登載的意義。在西元1895年清朝政府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臺灣相繼在西元1898年、1905年左右開始土地調查與戶口調查,日治時期的戶籍登記制度經過國民政府來臺重新調查申報戶口時繼續採用至今,雖然經過戰亂、天災但戶籍資料大多能保存完整,這些珍貴的戶籍資料大多已電腦備份,民眾於全省的戶政事務所都能申請調閱,另外於各新北市戶政事務所均有提供戶籍資料演進史展覽。歷史乃人與物的結合,在現今小家庭為主流的社會,中正高中的學生們藉由這次的作業除了瞭解自己的家族歷史與臺灣歷史,更能學習到行政程序,這是給即將成年的子女們最有意義的成年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