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有位民眾要作祖譜,來到我櫃檯申請祖先的資料,我解說可能花費的時間,並感謝民眾耐心的等候。
期間,民眾接聽手機後表示有事要先離開,太太隨後會來接手,請我繼續找資料。不到十分鐘,這位太太來到我櫃檯,當下,我相當的驚喜,除了前二次的緣份外,我心中還有一個大問號,應該是心有靈犀吧!太太愉快的告訴我「我先生回來了!」。
這是一段難忘的回憶,大約10個月前,太太第一次到我櫃檯,申請子女戶籍謄本後,希望我能代為查詢某人的相關資料,我婉轉表達我很想幫忙,但礙於戶政法規,實在沒有辦法。
太太再三請求,表達她的痛苦也暗喻輕生的念頭,我知道這時候再多的安慰,都是多餘的,換作是我,也聽不進去。可能是旁觀者清,我告訴她我的想法「...男人想離婚,這時候別跟他吵,也別跟他鬧,給他時間,讓他玩個夠,等新鮮感過了,他就會回家,說不定還會感謝當初的包容…」。
雨過天晴,太陽又露臉了,還出現一道彩虹,我感謝她讓我在工作中得到成就感和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