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某日,櫃檯人員一如往常地詢問民眾要辦什麼,細問之下,原來是兒子帶父親來補身分證,由於父親年事已高再加上行動不便,所以無法上來二樓櫃檯補身分證,但是父親此刻就在樓下的計程車裡。因為當天天氣非常的寒冷,再加上當事人行動不便,怕在移動過程老人跌倒或受涼,造成身體上鉅大傷害,於是櫃檯人員主動表示可以下樓親自核對當事人的人貌與基本資料。但是在核對基本資料的過程中,進而發現當事人是無法回答櫃檯人員所提出的問題,其兒子對此表示,父親現在的生活起居主要是由其照顧。因此櫃檯人員立即建議採實際照顧者申請的變通方式,讓兒子切結保管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而此舉亦有助於保障當事人補證之權益。兒子亦表示照顧行動不便的老父親,有很多應注意、小心的地方,因此出門前設想了許多可能的狀況跟因應措施,想不到新北戶政的便民服務已經達到如此令人安心的程度,十分感謝。
依戶籍法第60條明文規定,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而本案當事人雖然行動不便又無法回答,但基於可以跟本人核對人貌,故使其兒子具結領取並代保管國民身分證切結書,使當事人免於無法補證之困擾,同仁本於專業與同理心仍積極尋求其他可行之方式來實踐為民服務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