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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化國籍條件大幅放寬,取得身分證步驟簡化了
108/04/16
有一名婦人眼眶泛紅嘴角顫抖地向承辦人說:「兒子40多歲結婚不到1年卻因車禍身亡,20多歲的越南媳婦不改嫁堅持留下來替兒子盡孝道,因此希望在她有生之年能幫媳婦拿到身分證。但聽別人說不好辦,要花錢請仲介代辦,因考量經濟問題一直擱著不敢來辦。」經承辦人告知:「國籍法已修正」,新住民喪偶者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財力證明、合法居留期間及上課時數證明等並備妥相關文件,親自申辦即可,而且臺灣地區居留證也可同時辦理,如有任何問題可隨時打電話找戶所幫忙。這時婦人破涕為笑地說真不該道聽塗說並且連聲道謝微笑離所。 三重戶政事務所貼心提醒:國籍法於105年底大幅修正,免除「準歸化」程序,不僅縮短歸化時間,並放寬歸化免提財力證明,至離婚或喪偶者,符合一定條件,申請歸化合法居留期間亦比照外籍配偶為3年,更無財力證明金額門檻限制,對有特殊貢獻者或高級專業人才,不須喪失原有國籍。另自107年10月起推行「戶政機關、移民機關業務單位合作單一窗口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定居及初設戶籍」之一站式便民措施,不僅縮短作業流程且避免民眾舟車勞頓之苦。這些重大的變革,對新住民而言真是一大福音,歡迎善加利用。
戶政事務所的暖心服務
108/03/01
一位年約五十幾歲的李先生,於3月初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母親之死亡登記,詢問櫃台人員需要繳交什麼文件,櫃台人員表示需要死亡證明書、戶口名簿、李先生及其母親的身分證,並說明死亡證明書及母親的身分證正本會由本所收存。李先生聽到便著急詢問,身分證被收走該如辦理母親的其他事情呢?健保卡是否會收走呢?還有提款卡會自動註銷嗎?櫃台人員給予李先生遺產稅申報流程表、新北市民家屬亡故應辦事項檢核表參考,並說明除戶辦完後,李先生可能要接續辦理的其他事宜,同時製作了有其母親身分證照片的除戶紀念卡供李先生留存紀念,李先生這才稍感安心,而慌亂的情緒也漸漸平穩下來。 三重戶政事務所貼心提醒:民眾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 針對亡故者可同時申請通報健保署退保、壽險公會人身保單清查、勞工保險局死亡給付…等各種跨機關通報的服務,讓民眾面對離別的人生課題時不會不知所措,民眾可以多加利用喔!
「您的問題就是我的問題」
107/12/03
民眾李先生辦理土地繼承案件,因認為屬於簡單的土地繼承案件自己辦理即可,所以並未委託代書辦理,今提憑地政補正通知書臨櫃辦理繼承人戶籍謄本,以為又缺少相關戶籍謄本須重新請領,經櫃檯同仁檢視該文件內容,並非要李先生重新再請繼承人之戶籍謄本,而係釐清繼承人之收養關係及更正姓名,經櫃檯同仁查閱相關資料後,告知來所民眾李先生本案必須至被繼承人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查明更正。 三重戶政事務所表示依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略以:「 戶籍登記事項錯誤或脫漏係因戶政事務所作業錯誤所致者,依下列方式辦理:……最後除戶戶籍資料錯誤或脫漏,由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查明更正,並通知當事人或原申請人。……」。 李先生因不諳繼承相關法令,經詳細溝通說明辦理繼承相關流程後,李先生非常感激櫃檯同仁的服務及很有耐心的為他解答補正通知書內容之疑惑,充份發揮「您的問題就是我的問題」的服務態度,正是為民服務的最讚表現。
新北戶政心服務
107/11/15
日前,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來了一位老先生要辦理住址變更登記,櫃檯人員按程序審核遷徙所需文件,發現老先生之前已來過戶所,因文件不齊,戶政人員已開立了一張遷徙應備文件告知單給老先生,但老先生還是帶錯文件,所以再次跟老先生詳細說明正確的文件,請他備齊文件再來辦理。 經過半個多小時,老先生回到同一櫃檯,拿出來的仍是過期文件,櫃檯人員心疼老先生在大熱天奔波,趕緊替他聯繫家屬,由戶政人員與家屬核對家中的有效文件後,請其家屬將有效文件送來戶政事務所,至此總算完成了其住址變更登記。對於事情能圓滿的完成,彼此都感到很欣慰。 老先生完成戶籍登記後不斷地向戶政人員致謝,他認為過去公務機關總是給人冷淡、不苟言笑的刻版印象,但這次辦理住址變更,戶政人員都能夠站在民眾的立場著想,每一位戶政人員都能詳盡的說明,也能盡力協助民眾解決問題,對於服務人員親切熱忱的態度感到「揪感心」!!
自然人憑證可開戶 詐騙風險別輕忽
107/11/10
一位年約20歲出頭的民眾蔡小姐來到戶政事務所首次申辦自然人憑證,戶所櫃檯人員於受理過程中詢問蔡小姐辦理自然人憑證的用途,沒想到蔡小姐竟回答:「不知道,朋友叫我來辦的。」 一般年輕人初次辦理自然人憑證大都是用來報稅居多,像蔡小姐這樣並非家人要求又不知用途的說法非常少見,於是櫃檯人員接著問:「妳知道自然人憑證可以用來辦什麼嗎?」蔡小姐依然搖頭,讓櫃檯人員驚覺不對勁,當即告知自然人憑證已可線上開戶、申辦信用卡及查調財產資料、個人信用報告(俗稱「聯徵」),囑咐蔡小姐拿到自然人憑證後應立即更改預設密碼,切勿輕易借給他人使用,以免在不經意間外洩個資,甚至成為詐騙人頭戶而不自知。 自然人憑證累積發卡數已超過600萬張,然而許多民眾對自然人憑證的認知仍停留在僅能報稅及查詢勞保、勞退,認為它「不好用」所以「掉了或被拿走也沒關係」,殊不知自然人憑證可應用的範疇越來越廣,重要性隨之提高,應慎防有心人士利用他人自然人憑證開立人頭帳戶,作為新型態犯罪的溫床。 面對資訊時代,民眾務必提高警覺,為自己的憑證安全把關,避免因無知而受害的案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