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覽位置:首頁 > 溫馨小站

溫馨小站

自然人憑證可開戶 詐騙風險別輕忽
107/11/10
一位年約20歲出頭的民眾蔡小姐來到戶政事務所首次申辦自然人憑證,戶所櫃檯人員於受理過程中詢問蔡小姐辦理自然人憑證的用途,沒想到蔡小姐竟回答:「不知道,朋友叫我來辦的。」 一般年輕人初次辦理自然人憑證大都是用來報稅居多,像蔡小姐這樣並非家人要求又不知用途的說法非常少見,於是櫃檯人員接著問:「妳知道自然人憑證可以用來辦什麼嗎?」蔡小姐依然搖頭,讓櫃檯人員驚覺不對勁,當即告知自然人憑證已可線上開戶、申辦信用卡及查調財產資料、個人信用報告(俗稱「聯徵」),囑咐蔡小姐拿到自然人憑證後應立即更改預設密碼,切勿輕易借給他人使用,以免在不經意間外洩個資,甚至成為詐騙人頭戶而不自知。 自然人憑證累積發卡數已超過600萬張,然而許多民眾對自然人憑證的認知仍停留在僅能報稅及查詢勞保、勞退,認為它「不好用」所以「掉了或被拿走也沒關係」,殊不知自然人憑證可應用的範疇越來越廣,重要性隨之提高,應慎防有心人士利用他人自然人憑證開立人頭帳戶,作為新型態犯罪的溫床。 面對資訊時代,民眾務必提高警覺,為自己的憑證安全把關,避免因無知而受害的案例發生。
愛上戶政的老人家
107/10/19
阿嬤請問您叫什麼名字?有帶什麼證件嗎?平靜的辦公室突然對話聲音變大,原來櫃檯正在受理補發國民身分證,只聽見阿嬤一直以台語重覆著說我今年90多歲了,但又講不出來自己全名叫什麼名字?鄰近櫃檯都湊過來協助,試圖從中問出一點線索,有人問:阿嬤,您的先生叫什麼名字? 阿嬤:死很多年,忘記阿,再問:阿嬤,您兒子叫什麼名字?阿嬤:阿正,再問:阿嬤,您住刁位?阿嬤:我嘛不哉,此時,感覺案情已陷入膠著,阿嬤您的全名是什麼? 終於資深老前輩憑著有限線索拼湊出1個名字,試著問看看,阿嬤,您是不是叫許黃○○,兒子叫許○正,阿嬤:對啦,賓果~終於找出資料來了,大夥都很開心呢,承辦人員趕緊聯繫老阿嬤的兒子來所幫忙,終於完成國民身分證補發。 過没幾天怎麼阿嬤又來戶所,但是這次不是要來辦身分證,阿嬤竟然說要來買電風扇?!這時大家都會心一笑,怎麼會來戶所買電風扇呢?是不是上回來補證時愛上了三重戶所,阿嬤真是可愛,經過一番解說阿嬤終於瞭解回家。 三重戶政事務所提醒您,如有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案件,可留下個人聯絡資訊在戶役政系統中,遇有需聯繫家人之個案承辦人員都會很熱心通知,另受理委託辦理案件需與本人確認時亦很方便,並可防止案件遭冒辦,相當重要。
身分證遺失先別急,多元掛失管道幫助您
107/08/27
民眾林先生來電告知其父親國民身分證遍尋不著,想先辦理掛失,戶政所表示電話掛失需本人親自為之,林先生稱父親就在身旁,但耳朵中聽,接聽電話有困難,戶政所請其協助林父在電話中轉述個人資料問答,確認林父本人意識清醒,確有掛失需求後,受理電話申請掛失國民身分證。同日林先生之母親來電說明配偶身分證已找到,乃以同樣程序受理電話申請國民身分證撤銷掛失。 三重戶政事務所表示接聽民眾申請掛失國民身分證電話時,屢有民眾因皮夾遺失,所有重要證件皆在裡面,萬分著急。特別提醒民眾要避免將「雞蛋放在同一籃子」,而一旦身分證不慎遺失欲先掛失,除本人臨櫃親自申請或以電話向各地戶政事務所或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辦理外(如民眾在國外請撥打:886-2-81958151國碼/區碼/落地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自106年7月3日起增設提供「免自然人憑證之網路掛失暨撤銷掛失」服務,不論白天、夜晚皆有掛失管道,民眾可多加利用。
不懂法律程序,別擔心!有多種管道可提供免費諮詢。
107/07/30
7月下旬某日,一位陳女士持地方法院領取提存物通知書至戶政所表示,因識字不多且甚少與社會人群互動,對於法院不斷寄發通知單深感困擾,後經里長告知應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始可辦理相關業務。戶所人員遂依陳女士所請交付所需印鑑證明後即結束服務。惟未隔多久,陳女士又滿頭大汗,折返表示需向國稅局完成補正申報遺產稅手續…。見陳女士年事已高,一臉無助,各單位往返奔走,戶所人員遂主動致電國稅局及地方法院協助其了解遺產稅申報及提存等程序,並為其請領所需戶籍謄本及協助填寫相關資料,讓陳女士得以順利的辦理後續的提存事宜。離所前陳女士不斷對戶所人員的熱忱服務表達感謝之意。三重戶政事務所貼心叮嚀:民眾若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目前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及各地方法院的法律諮詢櫃檯,皆有專業人員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民眾可以多加利用!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跟別人重複找戶政事務所就對了!
107/06/02
「最近我收到好多交通罰單,但通通都不是我的!」設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郭小姐,日前收到許多交通違規罰單欠費催繳通知,都不是自己的名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卻跟自己相同。郭小姐花了許多時間解釋被開罰單不是自己,監理機關才表示會再查明,所以至三重戶政事務所確認自己的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原來,十多年前郭小姐的統號確實曾經與他人重複,還不止一個人,另外有現設籍臺北市70年次的陳小姐、新北市板橋區61年次的潘小姐,3個人都曾配賦了同一組統號。雖然郭小姐是65年次,年紀在3個人中是排中間,在無人自願重配時,會依據配賦的先後來決定誰要被重配,但最晚出生的陳小姐及年紀最長的潘小姐都先自願重配了,郭小姐就繼續使用原身分證字號。十幾年過去,以前偶爾有在銀行開戶時被質疑統號重複不能開戶、收到不屬於自己的文書等困擾,最近又出現罰單,懷疑是不是又有新的重複者出現。幸好,經戶政事務所查調相關戶籍資料,確認當年統號重複的3人確實只有郭小姐繼續使用原統號,也沒再有新的重複者。 其實,在民國85年戶政系統電腦化之前,因為是人工書寫配賦,偶有重複情形發生。經過多年清查後,當年重複的人也大多重新配賦為不重複的號碼。但可能因為年代久遠,曾洽辦業務的單位無法與當事人取得聯絡更新資料,或者是當事人重配新號後,忘記要向各個單位更新資料了。身分證統一編號重複或錯誤經更正後,如需向其他機關申請更正統一編號,當事人可免費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不受張數、次數及時間限制。 若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疑似與他人重複的困擾,可洽戶政事務所查明釐清。若是統號曾與他人重複過,自己沒重配沿用原來的統號卻遇到許多困擾,也可以此為由,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配賦新號,就此與過去交錯的資料重新切割。重配新號後,戶政事務所除可依民眾要求將更改資料函知有關機關例如:曾有往來的銀行外,相關機關亦得申請與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取得統號變更及更正資料。若是105年7月1日後於新北市變更統號,致舊護照需要換新,也可由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代收代辦換發新護照,不必自行往返奔波,十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