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覽位置:首頁 > 溫馨小站

溫馨小站

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 便利、立即又迅速
107/05/10
回復原住民傳統姓名從84年推動至今長達23年,根據原民會最新統計,全國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的人口僅占原住民人口總數約5%,顯示仍有很多原住民因為不知相關法令規定或相關辦理手續而不利於原住民文化傳承,故政府仍積極宣導此項政策,鼓勵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 某天早上,家住新北市三重區的蔡小姐育有2位不滿8歲的兒女,來到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擁有原住民阿美族血統的她,為了鼓勵更多原住民朋友回復傳統姓名,學習原住民的傳統文化,在了解此項政策後,決定以身作則,來本所回復傳統姓名、並且並列登記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除此之外,她還取得其先生的支持,將其兩位小朋友同時取用傳統姓名,取得原住民身分,希望因此帶動此項政策的推廣。三重戶所在得知其目的後,迅速派遣後線承辦人員會同櫃檯人員協助蔡小姐依序辦理完畢,並且當場換領核發新的國民身分證,讓她感到欣慰。 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表示,依據姓名條例規定,臺灣原住民之姓名登記,依其文化慣俗為之;其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回復傳統姓名者,得申請回復原有漢人姓名,但以一次為限,且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原民會也希望從各地方政府著手,提供回復族名相關便民服務,藉此鼓勵更多族人回復傳統姓名,也打造對原住民更友善的生活環境。
廢棄紙袋回收再利用 限塑全民一起來
107/03/05
環保署從2002年開始頒布首波限塑令,規定公部門、速食業者、百貨業者、超市等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後;今年1月1日擴大實施至飲料店、麵包店、洗衣店、書局等,約莫10萬家業者,初步估計,每年可再減少15億個塑膠袋。以往民眾至戶政事務所申辦戶籍謄本、印鑑證明或結婚證明書等文件時,若没有自備資料袋時,所申請的文件無法得到妥善的保護,尤其是台北天氣常常下雨,一不留意可能就被雨水打濕或一不小心將個資文件遺失,戶政所為提升便民服務,提供公文信封紙袋供民眾索取使用,惟公文信封紙袋並無防水功能,在下雨天的時候資料亦常被雨水打濕文件也被弄濕搞得皺巴巴,遭民眾抱怨你們不能提供塑膠袋嗎?櫃台服務人員靈機一動,將已使用過的廢棄包裝影印紙之A4紙袋加以裁剪利用,製作成A4大小之紙袋,與一般信封袋不同的是,影印紙用的紙袋內裡有塗著一層透明的膠膜用來防止影印紙受潮,裁剪後製成的紙袋防水功能也較一般信封袋佳,較不怕雨水淋濕,每當民眾申辦完畢後櫃台服務人員便主動詢問是否需要紙袋收納文件,並提供使用。一個廢棄回收再利用的紙袋,除了讓民眾可以把重要資料安全收好,也讓民眾感受到戶政服務人員的那份細心與用心,同時我們也常常獲得民眾回報開心的笑容及感謝,增添與民眾互動的溫馨感,又廢棄紙袋回收再利用,具環保新概念,又可減少塑膠袋濫用,響應政府限塑政策,全民一起來。
戶政到府服務真是棒!
107/02/06
老先生未婚無子女,因失蹤已屆法定期限,需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經戶政事務所查調其戶籍資料後,其父母及兄弟姊妹皆已分別過世,但老先生有一位與其同戶籍的姪子,戶政事務所發函通知請其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老先生的姪子收到戶政事務所通知函後,來電表述因現今靠區公所之補助生活,全身皆是病,眼晴也不好,不可能去法院聲請叔父死亡宣告,經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告知,可以由家屬填寫訪談紀錄再委託戶政事務所向法院聲請。因考量老先生的姪子身體狀況不佳,戶政事務所承辦人聯絡老先生的姪子,表示可派員到府協助填寫「戶政事務所函送地方法院檢察署申請失蹤人口死亡宣告訪談筆錄」,老先生的姪子非常高興一口答應,遂與其約定時間前往訪談。訪談過程中,老先生的姪子頻頻向戶政事務所承辦人道謝,誇讚戶政事務所服務真是好,承辦人表示這是職責所在,也是本所應有的服務!其叔父既已失蹤多年,能夠儘速辦理叔父聲請死亡宣告案,不但解決多年存在的問題,而對戶政事務所而言亦是落實戶籍登記的具體表現。三重戶政事務所表示申請死亡宣告事關人民之重大權利義務,宜審慎為之,如以電話訪談取代當面訪談,其溝通較不直接,不易確定利害關係人之真意,對於行動不便無法親至戶政事務所申辦戶政業務者,提供到府(院)服務,以感同的心付出更多的熱情與愛心。
避免民眾違約責任 戶政人員「即刻查實」
107/02/01
民眾因租約到期搬家,於107年2月1日上午至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住址變更登記(遷戶口),惟僅攜帶遷入地未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並未攜帶經屋主簽章與正本相符之房屋稅單或房屋權狀影本。因該民眾表示因故未能及時向新租屋處之屋主取得相關文件,且若其未能於當日完成登記,必須賠償原住處房東每日新臺幣300元違約金,爰請戶政事務所能儘速協助其完成登記作業。戶政事務所知其難處後,即於當日中午派員至民眾住處辦理居住查實,並於下午2時完成民眾住址變更登記,民眾對於戶政事務所能迅速協助其完成登記作業,避免其負擔違約責任表示感謝。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表示,依戶籍法相關規定,民眾申請遷徙登記(遷戶口),應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他人戶內者,須攜帶遷入地戶口名簿;若單獨設立一戶,則應攜帶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完稅之房屋稅單辦理;若為租賃房屋,則提憑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辦理,倘租賃契約書未經公證,則須另附經屋主簽章與正本相符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辦理。三重戶政事務所呼籲,民眾於辦理遷徙登記前務必確認應攜帶文件是否完備,以節省等候時間,保障自身權益!
姐妹深情
107/01/29
有兩位年約50、60歲的莊姓阿姨,至本所表明要申請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用以辦理拋棄繼承,係因最近她們的大姐往生,大姐名下僅留下一棟房子,妹妹們一致同意將房子過戶給最小的妹妹,阿姨們言行至此突然潸然淚下,便將心中往事娓娓道出:家中共有四位姐妹且均未婚,早年父母早逝,大姐含辛茹苦地扶養三位妹妹長大,妹妹們也視長姐如母,四人相依為命至今,年前冬季氣溫驟降,大姐略有感冒因而住院休養,日前妹妹們輪流至醫院照顧大姐,其病況也隨之穩定,甚至討論到出院後的計畫,然事隔數日,豈料病情急轉直下,大姐便與世長辭,妹妹們終日以淚洗面,至今仍不願相信大姐溘然而逝的殘酷事實。阿姨表示有位友人告知:若要指定小妹繼承大姐名下的不動產,其他兩位姐妹要先至法院提出拋棄繼承,但因她們沒錢請代書,因此本所同仁向阿姨提出建議,若本案僅繼承房屋一棟,待遺產稅完稅後,可向地政機關提出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繼承人之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及遺產分割協議書申請分割繼承,毋須向法院申辦拋棄繼承,其行政流程可大幅精簡。經查調當事人之繼承系統表,發現四位姐妹之前還有一位姐姐,須進行出生別更正;後續由本所完成更正登記,並協助備妥相關戶籍文件,由當事人至地政事務所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兩周之後,阿姨們親自至本所向承辦同仁表達誠摯的感謝,謝謝本所同仁寶貴的建議以及親切、專業的服務,讓她們圓滿心中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