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所公告內容

出境遷出宣導
標題
出境遷出宣導

內容
√ 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

√ 出境未滿2年,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 出境遷出亦得線上申請(申請網址: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46)

   ¢申請人資格:

   (1)申請人須為本人或戶長。

   (2)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如係持外國護照出境,請於下列申請頁面輸入該本外國護照之英文拼音姓名、出生年月日(西元)、國         籍、護照號碼4項資料。

   ¢案件派送:依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           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TIPS:如欲於下次入境時辦理恢復戶籍,記得要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喔~

115年出境遷出登記宣導-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出境未滿2年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公告日期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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